关于开展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0-2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认真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数字中文建设、语言文字科研等相关要求,持续推动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十五五”中长期研究课题。围绕“十五五”规划落地,聚焦长期性、系统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资源普查、数据建设、理论攻关、机制构建、综合试点等系统研究,重点支持语料库、知识图谱、智能评测工具等载体建设。周期2—3年,原则上2029年底前结项,形成具有长期利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二)2027年度研究课题。聚焦单点具象问题、基层现实难题,开展精准调研、小范围实证、应用验证等轻量化研究,周期1年,自2027年1月实施,原则上不予延期,形成专题报告、咨政建议、特色数据样本、教学资源、技术原型、实操方案等务实成果。

(三)实践活动类项目。以场景化实践、阵地化建设、资源化开发、智能化应用、常态化试点为核心,周期1年,须明确服务对象、实施区域、活动载体、推进步骤、评价标准,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活动模式、应用方案、案例集及示范标杆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负责人须为省内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教科研机构、中小学及事业单位中长期从事语言文字教学、科研、管理、技术研发、实践推广的在职在岗人员。鼓励高校联合有关部门、科研院所、文化场馆、科技企业等组建联合体申报,交叉领域优先支持跨学科团队。企业及社会机构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

(二)人员条件。负责人须政治素养过硬、科研诚信良好,具备专业基础和履职能力。研究型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实践活动类项目可适度放宽。每人仅限牵头申报1项,核心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在研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及省高校哲社语言文字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7年度课题及实践活动类项目(2026年12月31 日前按期结项的除外)。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同类项目;存在学术失范、科研诚信失信且在处罚期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限额要求。实行单位限额推荐,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等推荐单位经内部论证、择优遴选,每单位年度限报2项,不得推荐内容雷同项目。优先支持小切口、真问题、强实证、数智化、重应用、可量化的项目。

(四)选题要求。严守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筑牢语言文化安全防线。可参照《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方向,结合研究基础自主拟定名称,不得直接沿用指南条目。名称须科学规范、精准凝练,体现研究核心问题、山东本土特色、核心对象及应用场景,杜绝宽泛空泛。杜绝纯政策解读、纯理论阐释、纯宣传推广、一般性文献综述类项目,对无山东本土数据、无应用场景的项目不予支持。研究型课题须界定对象、锚定问题、明确数据来源和方法、细化技术路线、量化预期成果、明晰转化路径;实践活动类项目须明确服务群体、实施区域、推进步骤、覆盖规模、量化指标及推广机制。涉及语料库、知识图谱、大语言模型、数字平台建设的项目,须说明数据来源、版权授权、清晰标注规范、核心团队、安全管控及开放共享方案。涉及未成年人、特殊群体、个人信息及敏感数据的项目,须严格遵循科研伦理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成果及结项要求

(一)“十五五”中长期研究课题。全面完成研究任务,提交完整规范的研究总报告,并结合定位形成至少2项标志性成果,包括专题学术研究报告或党政决策咨询报告,特色数据库、语料库、标准化数据集或知识图谱,行业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或智能评测工具,特色课程资源、教材或教学实施方案,智能工具、技术原型、服务终端或数字化平台,典型试点案例、示范基地或第三方应用证明,高质量论文、专著或专题文集等。

(二)2027年度研究课题。保质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规范完整的专题研究报告,并形成咨政建议、调研报告、数据样本、标准规范、教学资源、实施方案、技术原型或学术论文等至少1项代表性成果。

(三)实践活动类项目。全面落地实践任务,提交翔实的实践总结报告,同步形成活动案例集、标准化实施手册、课程资源、阵地成果、数字化产品、影像资料、第三方应用证明或成效评估报告等实践成果。

(四)分类评价要求。研究类重选题战略价值、实证质量与决策转化;资源类重数据规模、规范性与开放共享;技术类重性能、应用场景与风险防控;实践类重覆盖范围、落地实效与可复制性。数字化、人工智能类项目不得仅以网站上线、系统演示作结项依据,须提供可核验的数据资源、规范标准、技术测试报告或实际应用成果。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组织专家从政治导向、研究价值、创新水平、实践基础、技术可行性、实施成效等维度全面论证,严把选题质量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科研诚信、数据安全、科研伦理审核,重点核查重复申报、选题空泛、数据来源不明、知识产权不清、技术路线不可行等问题,杜绝不合格项目上报。

(二)申报遴选。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将战略价值突出、齐鲁特色鲜明、实施基础扎实的选题纳入储备库。本次申报推荐不等同于正式立项,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等相关事宜后续另行发文通知。

五、报送安排

各单位统一报送《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厚德楼1212室。同步将可编辑Word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dzxyskc@163.com。

联系人: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725

附件:

1.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社科处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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