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推出一批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的成果,繁荣发展我市社会科学事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申请人可根据学科范围,结合自身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两个结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开展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研究。

(二)研究周期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1.5年。

三、申报资格

课题申报人须为市内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所有课题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超过4人,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申报。

四、课题立项

1.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2025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2025年6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厚德楼1212室,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dzxyskc@163.com,标题备注:单位+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

2.市社科联将对收到的申请课题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课题一经立项,中途不得擅自变更,如有课题负责人、课题管理单位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经课题申报单位同意,报市社科联批准。

3.对逾期不能完成且无正当理由、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擅自变更研究方向和内容者,将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的处理。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下年度不得申报市社科联年度研究课题。

五、课题结项

1.课题成果结项要求:(1)报送成果需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0%;(2)成果需公开发表,在报纸公开发表不少于2000字,在刊物公开发表不少于4000字,并注“2025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及编号;(3)课题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思想健康,没有政治性、常识性错误,不得引起著作权争议;(4)申请结项课题题目与立项课题题目不一致,内容与立项申请内容相差较大将不予结项。

2.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项申请书,报送市社科联学会部。结项时限为2026年12月25日前,逾期视为放弃。

3.市社科联负责对课题项目的进度、质量督导和调度。

联系人: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725


附件:

1.2025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2.2025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社科处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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