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项目分为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5类,申请人可参照指南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项目自2025年4月15日起开始系统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人应首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附件1-5),了解资助要求、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三)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需要提供审读意见的项目,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审读意见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dzxyskc@163.com,社科处统一报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具审读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有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者在提交审读材料前确定好申报项目的名称。
(四)有的项目需要用学校统一账号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725
国家艺术基金网络申报系统咨询电话:4000259525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社科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