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共立项116项,现将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为保证课题按时结项,现将结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课题组接到立项通知后,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题目,积极组织开展工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应标明“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予结项。
(二)立项的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有变动,需提前提交《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三)凡不能按时结项的课题,第二年取消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
二、结项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
(1)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负责人如实填写《德州市哲学社 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材料》(附件2)包括:①《2023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申请表》;②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完事目录、论文全文 或著作前言;③课题如有变动,附《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其中《2023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申请表》、《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课题无变动可删除此表),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检查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按照附件2目录顺序编写页码、装订,A3纸中缝打印,一式两份。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封皮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等。
(2)最终成果原件。论文类成果提供期刊原件1本,著作类成果提供著作原件2本。
2.电子版材料
(1)《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材料》(附件2)盖章后扫描为PDF文档,命名为该项课题的立项编号(如:2023DZZS001)。
(2)《2023年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不要变更表格样式,字体统一为仿宋,小四。
以上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dzxyskc@163.com。
(二)鉴定结项
材料统一交至市社科联学会部,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三、报送结项材料时间要求
结项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前,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厚德楼1212室,不接受个人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725
附件:
1.2023年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2.2023年度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材料
3.2023年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汇总表